CTI公司宁波 项目负责人胡智勇 完成日期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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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江技术园区纬十路389号
联系人
金柏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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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7.04.07
沈京秀
李晓光
采样/检测
2018.01.23-25
王伯钧、王琪佳
李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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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噪声、二氧化钛粉尘、对苯二甲酸、联苯、联苯醚、碳酸钠、硫化氢、氨、己内酰胺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2
2
100%
化学毒物
17
17
100%
物理因素
6
5
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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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进行行业划分,该项目行业属于化学纤维制造业。同时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的目录,本项目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现场调查、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工人体检结果,本评价报告认为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如下,具体情况见附表。
表 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序号
评价单元
工种
重点关注岗位
关键控制因素
控制措施
1
尼龙新材料切片生产单元
配料工
投料、配料岗位
二氧化钛粉尘、对苯二甲酸
采取密闭除尘措施,做好个体防护
2
巡检工
氮气循环鼓风机、铸带切粒、过滤器
噪声
做好个体防护,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
3
聚合车间一
己内酰胺
做好个体防护,正确佩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穿戴好长袖工作服等。
4
化验员
槽车己内酰胺卸料
己内酰胺
做好个体防护,正确佩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穿戴好长袖工作服等。
5
包装工
打包机
噪声
做好个体防护,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
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补充对策措施:
(1)加强聚合车间一的通风,车间各层增设机械通风设施,保证车间作业环境使人感觉舒适;改善聚合车间一二层休息室巡检工的休息环境,加强通风换气,尽量减少巡检工在车间内的停留时间。
(2)加强聚合车间一七楼配料间投料口的局部除尘设施的除尘效果,改善除尘管道连接的密闭性,尽量避免弯管,投料过程尽量密闭,防止粉尘逸散;定期清理作业现场的粉尘,避免二次扬尘危害。
(3)加强车间内反应器、萃取塔、管道、阀门等的检修和维护,预防化学毒物的跑、冒、滴、漏。
(4)加强对现有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与维护,对聚合车间一、熔融车间等场所通风除尘设施和废气处理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对集气罩口、吸风管道、风机等定期检修、清理和清洗,确保通风和净化效果。
(5)对现有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定期校验,使其保持完好状态,并应将校验维护工作记录归档,加强维护保养,发现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6)取样宜采用密闭取样方式,取样过程尽可能密闭化。加强化验员在取样过程和分析过程中的职业卫生防护,减少取样分析过程中毒物对化验员的影响。
(7)建议污水处理站设置硫化氢有毒气体报警器,将办公室的硫化氢报警器放置在污水处理站的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时随身携带。
(8)完善本项目应急救援设备的配备,如防毒面具、化学防护服、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并应确保常年完好;现场洗眼装置应派专人管理,以便应急时工人能及时冲洗。
评价结论
(1)总体布局:本项目总体布局情况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2)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本项目生产工艺自动化、密闭化程度高,设备布局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3)职业病危害因素:该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二氧化钛粉尘、己内酰胺、对苯二甲酸、联苯、联苯醚、噪声、高温。通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除了包装车间一打包机(大)岗位产生的噪声强度超过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各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能符合相关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4)职业病防护设施:本项目较全面地考虑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防尘、防毒、降噪减振、防暑降温等防护措施,控制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防尘、防毒、隔声降噪、防暑降温等防护设施基本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应急救援设施及措施:该公司制定了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中暑应急预案等,在中控室设置急救药箱等,在聚合车间一消光剂投料处、己内酰胺罐区设置喷淋洗眼器等,拟建项目采取的应急救援设施及措施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6)建筑卫生学设置:本项目建筑卫生学设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7)辅助用室设置:本项目卫生辅助用室(就餐场所、厕所、浴室、更衣室)的设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8)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本项目为作业工人配备了防毒口罩、滤棉或滤毒盒、防噪声耳塞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的选用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和《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等标准的相关要求。
(9)职业卫生管理:建设单位设有职业卫生的管理部门,设有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制定了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除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和职业卫生相关培训外,本项目其他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
(10)职业健康监护:该建设单位按规定对该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了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但对出现的复查人员未安排复查,对职业禁忌证者未妥善安置,还需要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的规定完善职业健康检查。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个体防护用品等方面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需按照第5章节提出的补充措施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因此,该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佩戴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该项目需要满足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的要求和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的措施和建议后,才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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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完善工作日写实表,包括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2、补充污水处理站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描述与评价,并加装硫化氢报警器;
3、补充涉尘岗位通风除尘和聚合车间通风降温的对策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