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宁波 项目负责人胡智勇 完成日期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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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衢州巨昌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衢州经济开发区金属制品园区
联系人
俞培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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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8.6.27
胡绍宣、沈明志
俞培康
采样/检测
2018.7.11
胡绍宣、刘益锋
俞培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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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其他粉尘(精炼渣、增碳剂、电石粒)、其他粉尘(硅钙粉尘)、其他粉尘(氧化铁粉尘)、碳化硅粉尘、萤石混合性粉尘、矽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氟化氢、氧化镁烟、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噪声、高温。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13
11
85
化学毒物
10
10
100
物理因素
16
11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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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经过现场调查、分析与评价,用人单位还存在以下需改善问题:
1. 建筑卫生学:转炉2#转炉炉下平台8#、精炼炉(二期)吹氩平台15#、连铸平台辊道切割22#、连铸平台水泵房28#、连铸平台耐火材料维修32#的照度测量值不符合相关要求。
2. 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上料岗位萤石混合性粉尘接触浓度超标情况。
3. 职业病防护设施:存在大包防火材料准备岗位和中间罐防火材料准备岗位未设置局部吸风罩情况。
4. 职业健康监护:未见上岗前和离岗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危害接触作业人员未全部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且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体检项目不完善。
5. 个人防护用品:存在部分作业员工未使用或未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记录不足。
7. 职业卫生培训:相关职业病危害种类培训内容不完善。
8.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总体布局、设备布局、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投入和规范的管理,基本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但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需完善内容,建议用人单位依据本报告书建议进行相应的整改以后可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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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根据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完成整改。超标点整改完成后,进行必要的检测评价。
(2)按照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要求,为可能进入存在一氧化碳区域的巡检等流动性作业的劳动者配备随身携带的针对一氧化碳的个人应急防护用品。
(3)加强空气呼吸器管理,气瓶和压力表按要求定期检验,空气压力确保有利于应急工作(建议不低于22MPa),并明确责任人、建立责任制,建立检查记录卡,检查记录卡随空气呼吸器流转。
(4)补充一氧化碳中毒(尤其是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持续进行相应教育培训、定期演练。
(5)依法根据GBZ 188-2014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但尚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工等)进行(各类)职业健康检查,组织已检查需复查人员及时进行复查。【说明】对于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接近10%的粉尘,建议经常分析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按矽尘(GBZ 188-2014第6.1节)或至少按煤尘(GBZ 188-2014第6.2节)的
体检周期实施职业健康检查。
(6)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