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厦门华测 项目负责人:郭秀 完成日期:20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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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连城科德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朋口工业集中区F1-3-2地块
联系人
张新民
目前,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电动汽车产量居于世界首位,国内动力电池需求量激增,全球大型动力电池企业纷纷在中国境内扩大产能,预期未来中国在全球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地位将进一步提升。“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提升对新能源汽车的重视度,位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游的动力锂电池产业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获得广阔的发展前景。电解液作为锂离子电池的关键材料,在此背景下电解液公司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为此,连城科德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用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朋口工业集中区F1-3-2 地块福建紫雄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闲置2号厂房,建设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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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9-11-1
郭秀 曾荣花 朱林华
张新民
采样/检测
2020-3-31~4-2
郭秀、李子金
张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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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检测结果
噪声、氟化物、联苯、乙酸乙酯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化学毒物
9
9
100.0%
物理因素(噪声)
5
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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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项目属于制造业的第(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因此该项目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本次评价认为,该公司设置了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防护设施,健全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配置了应急救援设施,配备了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在今后生产中若能持续保证其正常运行,管理到位,并严格落实评价报告建议中提出的防护要求,连城科德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 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效果可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相关的标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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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较清晰,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料等进行了描述;
2.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
3.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了分析;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5.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正确;
6.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7.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8.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落实;
9.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满足要求;
10.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1.对策措施和建议合理、可行;
12.评价结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