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星浩源教育投资幼儿园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德州市夏津县宋楼镇宋楼村东、任侯路西侧,占地面积8622.11m2。该地块原为居住绿地(村外树林,属于侯王庄村),主要为村外杨树林,2020年开始建设星浩源教育投资幼儿园,主体大楼已建设完毕,建设过程基坑开挖土原地回填。按照《夏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德州市星浩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夏政字[2020]11号),本地块用作夏津县星浩源教育投资幼儿园建设项目,用途为教育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2020年6月,受德州市星浩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本地块后续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经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判断该地块受潜在污染的可能较小。地块周边存在企业主要为提净厂,主要为废棉花提净,无有毒有害污染物产生,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相关环评资料可知,相邻地块主要污染因素为生产设备运行维护过程产生的石油烃,对本地块影响较小,但存在一定风险,保守原则,对地块进一步采样分析。
在该地块内设置了6个点位(S1~S6),地块外设置1个对照点,根据实际情况取不同层次土壤进行监测,主要监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因子和石油烃,所有监测点位靠近代表性区域中心,以准确判断地块情况。
另外,根据现场钻探,该地块未发现地下水,所以本次检测只设置了土壤样品。
本次地块内采集土壤样品19个(包括16个监测样品、3个现场平行样品),检测因子包括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SVOCs(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和石油烃。同时采集全程序空白样、运输空白样各2个,送往我公司实验室进行分析。
土壤质量依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估。
根据本地块调查的土壤检测数据,分别检测出重金属6项(镉、汞、砷、铅、铜、镍)和石油烃,其他污染物均未检出。将土壤监测项目检出浓度与筛选值标准进行比较,本地块土壤无超标因子。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土壤对人体健康风险较小,可以进行后续开发利用,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https://www.cti-cert.com/upload/file/admin/2020/20201123/20201123144346313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