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东部片区CY1102-062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田旺路以东、前旺疃社区以北、青岛市城阳区白云山学校以西、东旺疃小区以南,占地面积55903 m2。
该地块为东旺疃村集体用地,2000年之前为农田,2000年东旺疃村村民在此处搭建民房,出租给机械零件加工厂、服装厂、箱包厂、饰品厂、木材厂等用作厂房,这些工厂主要工艺如下:机械部件加工厂,主要将半成品经切割、砂轮打磨等简单工序加工成零配件;针织服装厂主要将布料经裁剪、针织、缝纫制成服装;箱包厂主要将现成皮革经切割、缝纫加工成箱包,首饰加工厂主要将各种饰品零件组装加工;木制品厂主要生产将木材进行简单切割、打磨加工成火柴棍。厂房于2017年拆除,后开始建设东旺疃社区,于2018年建成,所挖基坑土壤堆放于该地块东侧山地处(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东部片区CY1102-087地块所在位置)。目前地块现状为东旺疃社区居民楼,地块内无生产活动。
根据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70200201616028号),本地块规划建设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随着环境保护问题日益被重视,为加强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环境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01.01)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减少本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需要对原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为此,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委托我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对现场进行初步踏勘,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认为该地块受到潜在污染可能性较小,为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引用我公司8月份进行的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东部片区CY1102-087地块(即本地块建设所挖基坑土壤堆放处)场地调查工作内容,作为辅助验证。在对现场实际情况、获取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https://www.cti-cert.com/upload/file/admin/2020/20200927/2020092715193619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