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中要求企业需三年为周期更新原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因本企业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三年期满,需对预案进行更新修订再备案,且企业于2019年2月新增一座胶体库及附属设施,所以在原《预案》的工作基础上,经过新一轮调查所编制的《罗曼胶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以及重新分析的《罗曼胶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来编制适合于企业现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本预案的实施,对可能发生的隐患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提出存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足,有效地防止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发生,并能在发生事故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处置,把损失和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1)加强环境风险源的预警和防范,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规范事发后的应对工作。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环境污染及危害。在事故结束后能够使现场得到后续妥善处置及环境的恢复。
(2)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加强企业与政府的应对衔接,便于环保部门收集信息,服务于政府环境应急预案的编修,能够与政府预案进行衔接。
(3)通过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进行评估,以弥补防范措施的不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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