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市光明区为推动本土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实施“三旧”改造,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深圳市原光明农场职工一期发展用地TFY18-TFY20地块,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光明富裕工业区,总占地面积20524.30平方米,为深圳市明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土地。根据已获得的资料显示,截止到2019年4月,该地块历史表明曾作为农业用地,但未做过工业用地、居住用地等其他用地类型。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批复的深规土许GM-2019-0018号和深圳市302-01号片区[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草案),调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关于城市更新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的通知》、《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函》(深人环函〔2017〕168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对工业用地在进行二次开发利用前需进行场地环境评价,对场地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分析和评价,深圳市明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原光明农场职工一期发展用地TFY18-TFY20地块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场地调查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项目团队,按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等场地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项目地块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并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在场地污染识别的基础上编制了场地环境调查方案,进行现场调查采样、实验室样品分析检测等工作。在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审阅以及现场采样与实验室检测报告分析的基础上,参照场地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场地调查单位编制了《原光明农场职工一期发展用地TFY18-TFY20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送审稿)。
http://www.cti-cert.com/upload/file/admin/2019/20190612/201906121234423936.pdf